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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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比选人为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受比选人的委托,中云咨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比选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招)2026070235

2.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小写:¥90000.00元/年(大写:人民币每年玖万元整);

4.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预估数量

单价限价

其他要求

1

18.9L桶装水配送

6700桶

10.5元/桶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

328×24瓶(膜包)配送

269件

30元/包

3

5L x4瓶(膜包)配送

70件

30元/包

注:根据比选人采购计划分批配送,按实际配送数量结算。

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比选申请人需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

6.项目实施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7.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取消续签。

8.交货期限:为提高效率,原则上中选人可于配送前,将饮用水提前运送到比选人指定地点位置存放。周一至周五9时00分至17:00前,按需求配送至比选人各办公室或指定地点。

9.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的规范和要求,满足比选人需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比选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比选申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提供自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比选申请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1个月的比选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

1.5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2比选申请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信息材料由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选委员会。(注此部分不需要比选申请人提供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中小微企业应当符合批发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比选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如果是生产厂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凭证;比选申请人如果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获取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23日起至2026年07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微信小程序(打开微信首页下滑)搜索小程序“中云招标”,进入后选择右下角“我的”→并进行注册(注册企业信息)并登录→在“报名中”选择想要报名的项目→点击进入“立即报名投标”→在标段列表处选择“所投标段”→在添加文件处上传“报名资料”→点击“确认报名并支付文件费”→支付后获取所报项目的招标文件。需要邮寄招标文件的,文件邮寄费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相关报名资料和文件汇款凭证后寄送,寄送途中丢失概不负责。

注:线上报名出现问题请联系电话:0871-65313510转8001

(2)线下获取:请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到中云咨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广泽中心13楼招标业务部

3.文件获取资料: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4.比选文件获取费用200.00元/份,售后不退。

备注:文件获取开票事宜,将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zycwb2025@163.com,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部,电话:0871-65313510转8006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7月29日14时00分—2026年07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比选时间:2026年07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中云咨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广泽中心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比选信息发布媒体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云咨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zyzx-yn.com)上发布,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壹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为正本文件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文件格式为PDF,同时提供Word版电子文件,存储介质为U盘)。

3.比选申请人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08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杨老师0871-66057187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云咨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广泽中心13楼

联系方式:0871-65313510转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艺琼、宫玉隆、陈石金、金永琪、祁鸣凤

电    话:0871-65313510转8005/15198967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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