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评到凌晨两点,专家索要3000元加班费合理吗?


发布时间:

2025-06-17

评标评到凌晨两点,专家索要3000元加班费合理吗?

【评审现场】

 

王专家:从下午两点开始工作,现在都凌晨一点了,每人必须3000元加班费!

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专家老师,这……这超出标准了吧?我们只能给2000元加班费和300元打车费。

王专家:少一分今晚我们就不走了,或者投标文件和评审资料我们打包带走。

 

为此,评标现场发生了争执,场面一度混乱,该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最终答应给每位评审专家额外支付3000元作为加班补偿费,凌晨两点该项目终于完成评审工作。

 

【问题引出】

 

凌晨两点评标结束,这加班费到底该不该给,怎么给呢?我们来看一看易博士怎么解答吧!

 

【专家解读】

 

易博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劳务报酬标准不尽相同,对超出评审时间的评审费计算方式也有差异。评审专家评审工作到凌晨两点索要3000元加班费是否合理,要看所在地关于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的具体规定。如果3000元在当地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之内,就属于合理要求;如果超出了所在地的标准,则属于不合理要求。

 

关于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本案例发生地是XX省,根据《关于规范XX省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项目评审:半天500元/人,超过半天的,每超过1小时增加100元/人;邀请异地专家参加评审,除参照以上评审费标准外,采购代理机构还应考虑增加交通费、住宿费等。

 

如果参加本案例项目评审的专家都是本地评审专家,就无须考虑交通费、住宿费等。根据《关于规范XX省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评审半天,该采购中心应当支付评审专家每人500元的评审费。

以4小时为半天来计算,下午2点至6点为半天,下午6点以后算超出半天的时限——下午6点至凌晨2点,共超出8小时,该采购中心只需额外支付每位评审专家800元。也就是说,本项目应当支付评审专家的评审费合计应该为1300元/人。

 

综上所述,评审专家要求3000元/人的加班补偿费,超出了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属于违规行为,该采购中心应当拒绝支付。如果评审专家因此拒绝完成评审工作或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该采购中心应当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对于评审专家在标准外索取评审费,甚至还以带走投标文件和评审资料相威胁,该采购中心可以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由本级财政部门按照198号文、《XX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