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制看这里!锁定这6个版块与34项重点...
发布时间:
2024-01-23
01一味屈妥协
02千篇一律走形式,与实际脱节
《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03评标标准不明确,可能与项目无关
04自由裁量权过大
很多时候招标人有意将自由裁量权设置过大,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有针对性的排斥投标人,通过搞掂评委,让评委在自由裁量上下功夫,最终达到萝卜招标的目的。
05前后不一致
比如有些招标在评标标准及评分办法前附表之字不提,但却在正文部分很小的某个条款中规定一系列的否决性条款。
06否决条款太过形式化
比如把密封设置的无比繁琐,既要签字,又要盖章,既要先正副本分开包,又要将分开包装的再统一打包等等,还有的甚至专门印制密封类专用纸等。在对文件评审过程中,逐一核对字有多少行,一行多少字,用的什么字体,有没有逐页小签、有多少错别字等等,只要有一样不合格就否决。
然而招标不是选美,形式评审是需要,但凡事应该有个度,重形式而轻内容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做法,背离了招标的目的。
以上总结在实际项目中的一些典型的错误做法。而对于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当然应该牢记在心,不可触犯,否则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法律禁止性规定
2. 编制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中设有明显的倾向性条款;
3.设置其他排斥或歧视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和条款;
4.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5.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6.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7.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代理投标;
8.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9.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10.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11.未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
12.明示或暗示评标委员会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
13.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或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14.与中标人之间另行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
15.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配件或者售后服务质量以及其他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并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01招标文件内容解读
02招标文件六大关
03投标人注意的“雷区”
1、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打印是否有错字。
2、封面标段、里程是否与所投标段、里程一致。
3、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照规定签字或盖章,是否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与资格审查时的单位名称相符。
4、投标日期是否正确。
5、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6、目录编号、页码、标题是否与内容编号、页码(内容首页)、标题一致。
7、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位名称与招标单位名称是否正确。
8、报价金额是否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一致,大小写是否一致,国际标中英文标书报价金额是否一致。
9、投标书所示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投标书是否按已按要求盖公章。
11、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12、投标书日期是否正确,是否与封面所示吻合。
修改高价的声明书(或降价函)
13、修改报价的声明书是否内容与投标书相同。
14、降价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或单独递送。
15、授权书、银行保函、信贷证明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
16、上述三项是否由法人正确签字或盖章。
17、委托代理人是否正确签字或盖章。
18、委托书日期是否正确。
19、委托权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单位公章加盖完善。
20、信贷证明中信贷数额是否符合业主明示要求,如业主无明示,是否符合标段总价的一定比例。
报价
21、报价编制说明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繁简得当。
22、报价表格式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子目排序是否正确。
23、“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及其他报价表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编制人、审核人、投标人是否按规定签字盖章。
24、“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与“投标报价汇总表”的数字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
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与“综合报价表”的数字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
26、“综合报价表”的单价与“单项概预算表”的指标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综合报价表”费用是否齐全,特别是来回改动时要特别注意。
27、“单项概预算表”与“补充单价分析表”、“运杂费单价分析表”的数字是否吻合,工程数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否一致,是否有算术错误。
28、“补充单价分析表”、“运杂费单价分析表”是否有偏高、偏低现象,分析原因,所用工、料、机单价是否合理、准确,以免产生不平衡报价。
29、“运杂费单价分析表”所用运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否符合调查实际。
30、配合辅助工程费是否与标段设计概算相接近,降造幅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与投标书其他内容的有关说明一致,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报价资料是否准确、齐全。
31、定额套用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的施工方法一致,机具配置尽量与施工方案相吻合,避免工料机统计表与机具配置表出现较大差异。
32、定额计量单位、数量与报价项目单位、数量是否相符合。
33、“工程量清单”表中工程项目所含内容与套用定额是否一致。
34、“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采用Excel表自动计算,数量乘单价是否等于合价(合价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合计项目反求单价,单价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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